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监察支队:
现将《合肥市公管局202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2022年5月7日
合肥市公管局2022年依法行政和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强化系统观念、全局意识,为公共资源交易事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对标长三角等先发地区,探索创新,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举措;建立高效协调机制,加强对县(市)区的督导,力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成为全国标杆。(牵头单位: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支队)
2. 提升“放管服”改革实效。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制,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牵头单位:业务处,责任单位:督查处、备案处、交易中心)
3.加快服务型机构建设。持续开展“四送一服”、“大调研”工作,细化完善配套举措。普及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及“惠企便民”政策,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完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监察支队)
4.深入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项目单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招标人、采购人失信行为的信用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效落实招标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牵头单位:业务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5.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持续加强对交易文件的评估,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高标准交易市场体系。(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二)加强制度文件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加快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编制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围绕城市规划、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环保、农村产权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积极探索建立“小快灵”制度,切实增强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业务处、交易中心)
7.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确保做到应审尽审、应审必审。加强培训指导,推动县(市、区)合法性审查能力建设。(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8.不断优化交易市场环境。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清理市、县(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制度文件,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三)健全完善决策机制,有效保障行政决策质效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对标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制度。(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10.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重点环节程序落实的监督。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11.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在推进科学决策、合法性审核、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方面的助手作用。(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四)加强行政监督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1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合肥自贸试验区委托行政执法部门间报备审查、业务培训、信息共享机制。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刑、行”有效衔接,加强“两法衔接”平台相关信息更新。(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督查处)
13.强化重点项目执法监督。构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长效机制,推动招投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再深入。建立健全“智慧监管”“专家评分监测”等系统,提升执法监督电子化手段。创新标后履约检查方式,对重大、特殊项目标后履约现场勘查基本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督查处,责任单位: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14.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紧盯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市、县(市)、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督查处、执法支队)
15.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上级部署,有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诚、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柔性执法。(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督查处、执法支队)
16.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力推进涉诉案件处理的提速、提质、提效,“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办案流程和所需材料。建立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督查处,责任部门:执法支队)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17.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动态调整完善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措施。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协调联动等机制建设,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18.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认真开展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应急知识普及,增强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六)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19.有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创新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方式,引入行政调解机制,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纠纷。(牵头单位:督查处,责任部门:法规处、执法支队)
20. 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监管信息等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投诉处理网上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部门:督查处、执法支队)
(七)落实制约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满意率达到95%以上。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采纳司法建议,自觉接受配合审计、监察机关监督反馈、采纳相关建议。(牵头单位:法规处、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
22. 严格落实行政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率100%。(牵头单位:法规处,责任单位:督查处、执法支队)
23.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探索开展智慧执法,加强对执法监管大数据的处理和应用。(牵头单位:督查处,责任单位:执法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对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先级。健全“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以及其他必要的工作设备和条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能力建设,以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监督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做到善于把重点执法监督事项置于经济社会运行的大背景下进行分析,把执法监督发现的具体问题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下进行审视。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一方面向上推荐,另一方面局党组按规定予以表彰。
(三)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标《安徽省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