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07 浏览次数:2426 字体【

解读单位:合肥市公管局市场处 联系电话:66223589

现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于2021年11月24日印发,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需要结合暂行办法实施经验及代理机构管理工作实际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后制定正式办法。市公管局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近年来,随着招标代理市场不断发展,招标代理队伍逐渐壮大,但也存在能力和素质良莠不齐的问题,需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规范代理行业健康发展。自施行以来,暂行办法对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规范从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规范、高效、有序进行,需对暂行办法进一步进行完善。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市公管局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文件修订工作。初稿形成后,于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同时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协会、安徽省住建厅、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等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完善后,经市公管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报市司法局进行审查登记后发布。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有效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人员规范从业。

五、主要内容

文件的主要框架共5章27条,内容涵盖适用范围、职责划分、从业管理、评价等级标准、评价结果公示等方面内容。附件《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综合评价基准》共计76条,从基本情况、服务质量情况、履约行为情况分别细化具体的认定标准、记分基数。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强化代理机构从业规范,增加从业管理章节,包括应遵守的基本准则、规范委托合同签订、规范代理收费、交易档案管理等内容。二是完善代理机构考核体系,调整评价基准分值构成,强化交易中心对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三是加大考核评价力度,完善日常监管措施,针对不同评价等级代理机构分别采取约谈、责令提交整改材料等不同监管举措。四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鼓励项目单位选优。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加强制度宣贯与信息化保障,确保新修订办法及时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