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管局围绕建设工程项目涉企保证金减免、清理、规范等“想真招、用实策”,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落实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要求,建立“信用+承诺”减免建设工程保证金机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企业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以外单项合同估算价1亿元及以下项目,信用评价结果最高等级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免除投标担保。截至目前,共543个项目标段减免投标保证金,免收投标保证金超136亿元,惠及投标企业8300余家次。
严格规范担保行为。全力推行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保函替代率创新高,截至目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证金总额386.39亿元,保函担保金额300.01亿元,保函替代率达95.2%。同时,不断完善投标电子保函系统,投标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保函线上开立及递交。目前,电子保函系统接入13家银行金融机构,今年累计开立电子保函3703笔,担保金额10.86亿元。
开展沉淀保证金清理。会同建设、交通、水利、人社等部门制定沉淀保证金清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原则,全面梳理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缴纳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截至6月底,已清退投标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历史沉淀保证金6.2亿元,总体退还比例87.6%,市本级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已全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