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常态化治理欠薪工作力度,近年来,合肥市公管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贡献公共资源交易力量。
完善交易范本强化刚性约束。及时修订交易范本,明确承包人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明确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良行为。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支付等要求纳入投标承诺函及合同条款中。
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联合市人社局等11个部门共同发布《合肥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实施办法》,在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引江济淮)、信息产业及各类基础建设的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城市园林绿化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制度,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应急保障。
强化专项整治和标后履约督查。积极配合市根治拖欠共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和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联查联动,增强工作力量。在日常标后履约纠纷案件执法过程中,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约谈责任方,协调推进工程款支付进度和工程整体进度,避免出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纠纷。
下一步,合肥市公管局将继续围绕常态化根治欠薪工作目标,坚持源头治理、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增强治理欠薪工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