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发挥特邀社会监督员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水平,近日,市公管局召开特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特邀社会监督员代表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建议。会议由局总经济师杜和洲主持。
会上,特邀社会监督员对市公管局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们认为市公管局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建设、评标专家和特邀社会监督员管理、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为合肥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他们还围绕强化评标委员会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健全完善开评标程序等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并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自律,坚持原则,切实履行特邀社会监督员职责。
座谈会上,杜和洲对特邀社会监督员一年来的辛勤付出和对交易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充分肯定他们对保障开评标的公正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他提出,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是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的重要措施,是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体现,希望特邀社会监督员切实履职尽责,善于监督,主动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他表示,召开特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开门纳谏是着力提升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市公管局将认真整理特邀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抓好落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2020年,特邀社会监督员共现场监督12000多个交易项目,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出意见建议400余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体系,提升了交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阳光、透明的市场环境下健康稳步运行。
合肥市发布2021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丰富完善区(开发区)级平台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近日,合肥市印发2021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明确交易范围,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稳健康运行。
下放交易权限。提升区(开发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限额,区(开发区)级国有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货物、服务类项目限额分别提升至1000万元、400万元、400万元,区(开发区)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下放至本级平台交易。
明确监管主体。按照“谁操作,谁监管”的原则,实现交易权限与监管主体对应统一。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解决交易与监管不对等的问题,减少交易后期争议。
优化项目类别。广泛征求市建委、市国资委等单位意见建议,清理不属于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必须进场的项目,以及近年无进场交易的项目类别,如删除“公交运营权”。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的灵活性和自主性,激发交易市场活力。
《目录》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施行统一集中管理,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交易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接受监督,有力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