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0-06 浏览次数:3497 字体【

解读单位:合肥市公管局备案处 联系电话:66223567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厘清招投标各方主体职责边界,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台相应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有关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公管局备案处在全面梳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参考外地先进经验,结合合肥市实际情况,拟定了初稿。初稿经处室内部多次讨论、研究,并征求各业务处室、交易中心、执法支队、交易集团的修改意见,综合吸收采纳后形成征求意见稿。2021年6月,正式发文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县(市)区以征求意见,并同步通过市公管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根据收集到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综合吸纳。8月,根据市公管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进行了最后修改,最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工作的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五、主要内容

(一)第一段说明《通知》制定的依据和目的。

(二)“一、简化备案流程” 主要是规范备案流程,明确备案范围,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招标文件及备案表,交易系统向服务系统提交的同时同步推送至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即为完成备案。

(三)“二、明确主体责任 明确主体责任,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负主体责任,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并建立质量控制机制。

(四)“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依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市公管局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备案后的招标文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生投诉举报的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以及发现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处理方式。

(五)“四、其他” 明确了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六)“附件1”给出了招标文件备案表的格式和内容,是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的承诺。

(七)“附件2”给出了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监督意见书的格式

六、创新举措

(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流程。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仅需在法定的时间内上传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表》及相关附件即可完成备案,提高备案效率。

(二)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所填报信息及上传资料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和严谨性负责,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通过备案流程和负面清单为招标主体指明了应该怎么做、哪些不能做,让监管有抓手,通过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估分析。

七、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要围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的流程管控和技术需求,加强电子服务系统和电子交易系统的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提升信息化保障能力。

《通知》出台后,将进一步维护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