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2835 字体【

各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已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研究通过,并经市司法局依法登记,登记号为HFGS-2021-057,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9月3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厘清招投标各方主体职责边界,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简化备案流程

(一)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依法对监管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实施监督检查。

(二)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并由市公管局监管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备案方式。

(三)网上备案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招标文件环节上传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及相关附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布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合肥)的同时推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即完成备案。

二、明确主体责任

(一)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清单》(合公法〔202047号)(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等相关规定,并按照市公管局发布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凡法律法规和《负面清单》禁止性内容,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出现。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建立招标文件内部会商审核机制。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提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信息材料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性和严谨性负责。

(二)鼓励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进行标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招标人自行参考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意见完善招标文件,必要时应当通过专家论证、市场调研等方式予以完善,并形成质量控制记录。

(三)针对技术复杂、性质特殊、社会影响大的项目,招标人提出特殊要求的,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市公管局可以牵头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各方主体对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置、评标办法等关键内容进行集体研究并形成会审意见,按会审意见实施。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市公管局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备案后的招标文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发生投诉举报的招标文件进行重点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向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出具监督检查意见书(附件2)。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招标文件内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2. 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负面清单》中条款的情形;

3. 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示范文本格式或存在擅自更改范本的固定条款和约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存在前后矛盾、歧义等情形,备案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5.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三)市公管局根据招标文件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对招标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四、其他

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通知由市公管局备案处负责解释,自20211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招标文件备案表

2.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监督检查意见书

 

 

 

 

附件1

招标文件备案表

 

1

项目(标段)名称

或系统自动生成

2

项目(标段)编号

或系统自动生成

3

项目专业类别

□房建 □市政;□交通;□水利;□其他

或系统自动生成

4

招标人

或系统自动生成

5

招标代理机构

或系统自动生成

6

交易方式

或系统自动生成

7

控制价(预算价)

或系统自动生成

8

采用招标文件范本情况

□采用               范本

□未采用范本,附原因说明

9

是否符合导则

□符合               导则

□不符合导则,附原因说明

10

质量控制记录

□内部审核

□标前公示

□专家论证

□市场调研

□业务会审

附内审记录(或系统生成)、招标文件标前公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论证纪要、市场调研、业务会审情况等相关材料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如实填报,并对备案表所载内容负责)

 

 

 

附件2

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监督检查

意见书

                         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专业类别

□房建 □市政;□交通;□水利;□其他

项目名称(标段)

 

项目名称(编号)

 

本机关监督检查时发现,本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