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构建“阳光交易”服务体系,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管理制度公开。制定修订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异议处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范性文件30余项,清晰界定各方责任和义务,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有效遏制违规现象发生,为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阳光透明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评标情况公开。评标现场360度无死角监控,通过电子屏向社会滚动播放,实现对评标活动的实时监控与风险预警,有效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专家打分情况,推进交易透明化,促进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以来,已公开4500个项目专家打分情况。
代理信息公开。搭建代理服务超市,143家代理机构、1782名登记从业人员进场服务,满足招标人对代理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公开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综合评价情况,通过正向激励与监督惩戒相结合的方式,有力推动代理机构业务专业化和规范化。今年以来,共扣分处理46家代理机构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