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次数:283 字体【

解读单位: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备案处 联系电话:66223522

现将《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等新政策陆续出台,为进一步提升招标文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等方面工作指明了方向,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同时,20219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即将有效期届满,文件执行以来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也需要进一步总结固化。因此,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启动《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起草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优化招标文件编制服务,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6月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启动起草工作,整合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公业〔202279号),并对部分细节进行调整,形成《修订草稿,经征求相关处室、中心、执法部门意见后形成《征求意见稿》。7月底,书面发函征求省有关主管部门、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协会、有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意见建议,并通过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30日。期间,共收到11家单位反馈的24条意见建议,意见征集结束后,结合反馈情况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进一步完善。10月14日,提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

四、工作目标

提升招标文件质量,促进交易公平、公正。

五、主要内容 

《通知》共4条,修订内容主要为:

一是落实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招标人建立健全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招标文件发布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是推行招标文件标前公示,明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拟发布的招标文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

三是新增优化招标文件编制服务,包括完善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和畅通标前会商服务渠道。

四是提高招标文件抽查比例,由不低于20%提高到40%。

五是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检查行为,完善招标文件检查内容、细化检查工作流程,规范检查结果处理及应用。

六、创新举措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文件,并参考借鉴浙江等先发地区做法,明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将拟发布的招标文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鼓励依法单独发包的智能化、信息化工程、技术复杂的设备采购以及易引发异议投诉的项目适当延长公示期。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进一步加强《通知》宣贯解读,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及时收集各方主体的反馈信息,适时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