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四明确”提前谋划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发布日期:2023-08-25 浏览次数:2028 字体【

为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8月下旬,新站高新区提前谋划,组织人员力量,围绕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范围、要求等内容,拟定《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点》,进一步强化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明确编制依据。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参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等省市财政部门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经费支出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明确编制原则。按照从严从实、抓主抓重、绩效挂钩原则编制预算,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支出关口,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原则上不单独安排部门相关信息化项目预算。除新增人员且无法调剂安排外,不安排办公设备购置预算。

明确编制范围。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全部纳入编制范围,切实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防止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按要求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金额和比例在财政一体化平台预算编制系统《政府采购预算表》中标注。

明确编制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需同步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按照《层转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合财购[2021]658 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的通知》(合财购[2022] 813 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管理的补充通知》(合财购[2023]637 号)等文件要求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