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三查一体”全方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

发布日期:2023-06-09 浏览次数:4024 字体【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水平,充分体现招标采购文件公平性,经开区通过“业主自查、部门审查、监管核查”,全方位落实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明确主体责任自查。压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建立健全内审机制,明确审查标准和审查流程。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招标采购文件,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标前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确保条件设置合理、符合实际需要,消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风险。

部门联动全覆盖审查。建立业主单位、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并联审查机制。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项目,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分别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文件审核机制,项目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步分别报送2家单位并联审核,重点按照公平竞争审查要求,逐条对照,逐项过关。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三家联动会商,及时解决,确保既层层把关,又保障效率。

强化监管重点核查。监管部门通过扩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和范围,按照不少于30%随机抽查比例对进入交易中心招标采购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重点核查,针对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或违法违规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等问题,及时通报;对落实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不认真不负责,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开展信用联合惩戒。

下一步,经开区将继续深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把好政策关口,强化审查力度,为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创造了一个平等参与竞争的交易环境,有效推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落实,助力全区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