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合肥财政局《关于全面免收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庐江县公管中心积极响应,自4月1日起全面免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切实做好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近年来,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中心配合监管部门常态化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响应关于保证金的各项政策,除信息化和医疗项目要求供应商缴纳不超过合同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得在合同内容中设置履约保证金收取条款。
去年以来,涉及信息化和医疗项目共38个,中标金额约4141.69万元,涉及履约保证金约82.83万元。合同已履约结束的28个项目,退还履约保证金达42余万元。剩余10个项目合同正在履约中,中心督促各项目经办人和采购人做好新政策衔接期的解释工作,并在第一时间督促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应退尽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