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加强涉企保证金管理 助力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4-07 浏览次数:2046 字体【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站高新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涉企保证金管理,为企业减负、增效。

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制度。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工本费。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

严格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除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收取货物和服务项目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保证金收取比例、提交方式,以及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等。

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积极应用综合金融服务功能,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电子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

完善涉企保证金代管资金台账。组织各单位规范内部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对到期应返还的涉企保证金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提前做好返还准备,帮助企业唤醒沉睡资金,有效降低企业负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做好保证金清理清退。开展各类保证金专项清理,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2022年度清理并及时退还的各类保证金 260 笔,金额共计5904万元,涉及企业13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