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规范交易行为 防控交易风险

发布日期:2023-03-31 浏览次数:1866 字体【

2023年以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落实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关于规范项目交易行为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交易风险防控,针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年度交易数据提交常见问题清单,就本中心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梳理、分析,同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以杜绝常见问题再次发生。通过严格执行规范化、程序化交易流程,严把交易程序关,进一步规范、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操作程序,使各项交易活动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和有据可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数据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提升服务质效。对于招标公告中字体、格式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格式的通知》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对于工作中出现的招标文件未加盖电子章、招标文件获取最后一天为非工作日、招标公告无标题或标题填写错误等常见细节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认真校对相关文本,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发生类似错误。通过规范和加强交易服务管理,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质效。

优化评标办法。对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使用评委打分监测系统,在评标程序中通过系统实时动态检测打分情况,进一步减少评委主观打分误差,以不断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审活动;同时加强评标现场评委工作行为管理,确保评委独立评审。

规范联合体投标。针对特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的房建市政工程(含工程总承包类)适用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限制联合体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联合体投标需公布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相关事项。

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要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且在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下一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对交易服务工作的风险管控,及时纠正项目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同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科学规避和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交易平台健康、有序和高效运行,为更好地服务长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平台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