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交易担保制度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3-03-06 浏览次数:1418 字体【

近年来,为营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流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市公管局不断完善交易担保制度,规范保证金管理,切实提振企业信心,激发市场活力。

严格规范交易担保行为。压实1000余个招标人主体责任,不得限定交易担保方式,应当同时接受现金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保障投标人、中标人自主选择交易担保方式的权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积极推行电子保函服务。搭建电子保函平台,实现保函申请、开具、传输、管理、运用、退还(索赔)6大环节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免开户、免存款、免抵押,缓解企业资金占用压力。目前,共有徽商银行、招商银行等13家银行金融机构入驻,累计减少6114家企业资金占用215.54亿元。

分类减免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除涉及医疗、信息化项目外,原则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减免诚信企业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综合考虑项目特点等因素,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或免收履约保证金,8000余家次投标企业累计免缴投标保证金36.51亿元。

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不得非法扣押、拖欠、侵占、挪用各类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降低投标成本。2022年,收取投标保证金6522笔17.37亿元,退还6641笔17.31亿元;托管履约保证金1747笔0.83亿元,退还2070笔1.39亿元。

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全面梳理历年来已到期未办理退还手续的项目,督促相关主体尽快办理退还手续。针对因注销、账户发生变更等原因产生的沉淀保证金,坚持日常清退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目前共清理以往年度保证金1279万元,实现应退全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