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合肥市、巢湖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提高预留份额比例,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推动政府采购支出向中小企业进一步倾斜,提高中小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把扶持企业政策落实到采购活动的各环节。截至9月底,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65个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占比达到100%。
采取多种惠企措施,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政府采购工程项目100%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工本费,采购单位100%免收项目履约保证金。同时进一步缩短政府采购合同付款周期,明确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的付款条件和时间。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对于履约验收完成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明确项目信息的公开范围、时限、权限等事项,强化采购人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截止9月底,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共有27家采购人发布了67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25家采购人发布了64条项目履约信息。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权责归属。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需求,细化采购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依法行使采购权利,严格履行采购义务,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前安排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管理,全面落实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积极开展项目验收和履约检查,依法履行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