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先公开、后采购”提升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2-09-28 浏览次数:3174 字体【

为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便利度,高新区积极打造“先公开、后采购”交易模式,并作为优化提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举措。截止目前,已及时、准确推送标前公开信息约200条,其中,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信息120余条、建设工程招标计划公开信息70余条。

明确公开要求。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市公管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各单位均不得晚于招标(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发布采购意向或招标计划。其中,政府采购意向原则上应在一季度提前公开。

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包含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同时还需在备注栏将“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一并公开。招标计划发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法人、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同估算价、资金来源、主要招标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公开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公开。

强化招标人责任。采购意向公开由采购单位负责,招标计划公开由招标人负责,各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公开时间等要求进行公开,并分别推送至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项目属于应急等特殊情况,由项目单位出具书面说明,明确自行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