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共收到“评定分离”申请42个,总预算约215.44亿,已顺利完成巢湖市长江供水工程、合肥运河新城、合肥新桥S1线等15个项目标段,预算金额102.03亿元,成交金额约81.28亿元,节约资金20.75亿元;西北生活区排水管网整治、合肥蜀山科学岛、桥头集路(包公大道-龙城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等18个项目已挂网招标,预算金额77.28亿元。
有效遏制围标串标。以往评标专家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被“公关”“围猎”的风险较高。“评定分离”改革后,将定标权还于招标人,有效抑制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之间的利益输送链,投标人围标串标的情况有所缓解。截至目前,实施“评定分离”项目投诉、举报率为零。
避免恶意低价竞争。弱化价格分权重比,引导招标人“优中选低,低中选优”,在综合考虑价格、方案、团队、性能和资信等因素的基础上定标,选择一个有实力、讲信用、报价合理的中标人,为提升工程建设品质配强施工团队。截至目前,实施“评定分离”项目平均降幅达12.1%。
促进企业诚信履约。将施工单位履约表现和信用情况引入评审环节,信用记录不佳、履约表现不好的企业在定标环节难以得到业主认可,倒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履约能力,推进构建“诚信为本、必出精品”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评定分离”项目标后履约调解申请。
为推动“评定分离”改革,市公管局已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成立评定分离监督成员库,拟定评定分离监督工作操作指引和操作导则等配套制度。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定标规则,编制“评定分离”交易文件范本,强化“评定监”交易过程监管,稳步推进“评定分离”全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