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公管局对标对表省、市政策要求,等高对接沪苏浙,抢抓发展机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效率,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成交金额3722.26亿元,同比增长6.63%,市场继续保持上升态势。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市公管局将坚持“市场全域化、交易智能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慧化”发展目标,认真谋划全年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努力建成省域中心、全国示范的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着力优化平台建设。一是为市场主体减负,开辟“政采贷业务服务专区”;推进政府采购保证金减免收、电子保函平台建设,力争成为全国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标杆城市。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行电子证照、电子云签在交易过程中应用;开展“智慧交易”系统二期建设,进一步提高“智慧交易”系统辅助评审项目覆盖率、准确率;推进电子化交易水平再上台阶,市县(市)区网招率达97%,促进2021年交易规模稳中有升。三是巩固深化全国首个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创建成果,制定商城商品源数据采集国家标准,发布见证服务规范省级标准;统一市县(市)区平台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实现交易全过程“一图通办”。
持续完善制度体系。一是按照“精准、务实、管用”的原则,对现行的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立、改、废”,清理与上位法及现行操作相抵触、内容重复的文件,构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二是修订《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徽采商城管理办法》,强化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和网上商城管理。三是出台“评定分离”实施方案,逐步开展“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强化备案管理,确保备案合格率100%。
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一是推进信用建设,加强与建设、人社、园林等联合惩戒,推进信用评价结果有效运用,覆盖交通、水利等类别项目。二是加强与建设、公安等部门联动,巩固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常治长效机制,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刑、行”有效衔接,建立投标人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处理相关措施。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办理投诉举报事项,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投诉、举报件100%立案;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案件调查处理和项目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全年检查政府投资重点项目不少于100个;开展执法办案成果案例分析,将执法办案成果运用于规范前期招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