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05-23 浏览次数:15306 字体【

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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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县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挂长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平台建设、运维、管理以及标准化工作。

(二)负责承担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农村产权、土地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项目进场交易的受理登记、综合服务和协调工作;负责县乡两级政府集中采购及网上商城的推广使用等工作;负责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项目的交易文件、交易方式审核工作。

(三)负责指导乡镇(区)、县直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四)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等电子交易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各类交易项目的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交易项目的数据统计分析与应用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定进场交易项目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服务标准,协助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进场交易活动。

(六)负责进场交易项目的保证金等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特邀监督员、评标专家抽取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小型工程定点库以及造价咨询、设计监理等各类专业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交易档案的保管并按有关规定提供咨询服务;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质疑、投诉、信访举报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八)负责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