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管局印发《关于对<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范本>部分内容修改完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六稳”“六保”工作任务落实。
为切实提高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比率,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通知》进一步丰富企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新增电子保函形式,且将所有缴纳形式均设置为必选项,实现选择权从招标人回归投标人。
此外,原范本要求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均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保函纸质原件,《通知》则将保函原件提交时间变为“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且只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交并在网上公示。进一步简化交易程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交易效率。
同时,市公管局积极建设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电子保函平台,规定自2021年5月8日起,凡进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县区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均可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入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根据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自主选择办理投标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具有同等效力。该平台拥有免开户、免存款、免抵押等优势,可实现保函申请、开具、传输、管理、运用、退还(索赔)6大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切实降低企业开具和提交保函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