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庐江县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从5月15起至6月30日,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县公管中心配合县发改委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选取各镇(园区)及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交通运输局、教体局、水务局等单位2019年7月份以来办理招投标手续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依据重大项目、扶贫项目、民生项目及前期存在信访、举报、投诉的项目优先选取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绕开问题,共检查房建类项目6个,市政类项目8个,施工设计一体化项目3个,绿化类项目2个,水利类项目3个,公路类项目2个。对检查中发现的履约不到位情况,检查组采取现场约谈的方式,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警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依合同履约,以具体的措施促进项目开展。
通过专项整治发现普遍存在:一是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招标人对招投标政策认识不到位;三是招标代理机构履约不到位;四是监理单位履约不到位等问题。
下一步,县公管中心将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对存在明显履约不到位的招标代理机构、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对典型案例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着力构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长效机制。
(庐江县公管中心 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