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长丰篇章的进程中,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勇担使命、精准施策,在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以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全力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和市场交易主体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安“薪”无忧。2024年以来,长丰县完成建设工程项目346个,成交金额102.11亿元,节约资金9.33亿元,资金节约率为8.37%。
把好项目“入场关”,夯实工资支付基础。项目入场交易时,要求招标文件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上级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同时要求项目施工方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2024年以来,共审核346个项目资料,对其中45个资料不完善的项目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与工资支付行为,为后续监管提供可靠依据。
强化信用“约束关”,化解工资拖欠风险。改进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状况与企业信用紧密相连。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按相关规定限制其参加项目招投标的资格。此举措有力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工资支付规定,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有效降低因企业失信引发的工资拖欠风险。
优化支付“服务关”,提升资金支付质效。积极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支持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方式存储。2024年以来,累计实施保函保证金2亿元,涉及项目346个,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同时,切实提升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能力。
加强监管“联动关”,保障工资支付到位。2024年以来,与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同作战,建立紧密的标后监管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在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联合检查。通过查阅工资台账、走访农民工、核查专户资金流向等方式,动态掌握工资支付情况,形成完整监管闭环,有力地捍卫农民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助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