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肥东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逐步织密筑牢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加强采购监督问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建立健全采购监督和问责机制,公开质疑、投诉渠道,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有效的威慑效应,构建更加公平的竞争市场。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受理投诉案件1起,举报案件7起,实施行政处罚5起。
精细采购案卷编制。在依法办理政府采购行政案件的同时,坚持“一案一档”、“案结档建”。2024年7月组织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执法案卷交叉互评工作中,肥东县有2份案卷参评,其中1份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强化采购合同管理。肥东县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流程,严格把关合同签订内容,确保与交易文件实质性内容保持一致,加强合同风险控制。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完成合同备案443份,备案时依法依规提出工作建议,稳步有序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