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四个强化”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有效

发布日期:2024-11-07 浏览次数:1351 字体【

今年以来,肥东县坚持问题导向,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全程监督、推行联合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制度化,突出“四个强化”,推动交易监管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年初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肥东县监管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确定交易项目的抽查频次、抽查比例和抽查方式,明确随机抽查的事项内容和依法应当公开的检查结果。今年以来共抽查58个项目的合同公开情况,抽查7个项目的标后履约情况。

强化招标文件评估,注重源头治理。为防止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隐形壁垒排斥潜在投标人,消除交易环境的隐形壁垒,采用标前随查、涉诉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交易文件进行评估,共抽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82个,确保交易条件公平公正。同时2024年前三季度组织重大项目交易文件联席会商16次,对24个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文件提出修改意见72条。

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开展专项核查。针对投标单位数量异常的项目,定期抽取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就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同时多渠道收集线索,全年共受理投诉3件,举报信访1件,12345政府直通车8件,召开标后履约约谈会26次,共约谈企业单位30家、自然人2人,对29家企业2位自然人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录处理,进一步强化“两场联动”。

强化代理机构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代理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从事招标文件编制、组织开评标等业务。完成前三季度代理机构评价工作,共计15家代理机构纳入评价范围。加强对代理机构培训指导,积极组织参加大讲堂、每周会前学法、集中学习研讨等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