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强化综合监管 规范主体行为 净化交易市场

发布日期:2024-10-17 浏览次数:588 字体【

今年以来,经开区针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主体的不规范行为,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行为,有效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通过招标需求预审、交易文件标前全量见证监管联动,标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合同签订预警督办、合同监督检查、履约信息公开、资金支付监测等措施,全量见证交易文件220个,提出意见300余条,开展合同督查3次,发现问题4个,进一步规范招标人行为,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今年以来未发生交易文件违反公平竞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超期签订合同、延期支付等情况。

打击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以智慧监管、人工见证、系统记录、投诉举报、“两场联动”为抓手开展全过程监督,处理弃标行为2起,受理投诉3起,今年以来对4家供应商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和信用预警并予以披露,有效遏制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代理机构综合评价。建立平台交易文件全量见证监管联动机制,“双随机、一公开”招标文件检查,在今年全市交叉互查中仅发现代理机构公示内容错误问题1个,纳入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考评,针对不规范行为,2季度给予1家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记录扣1分。

加强评标专家履职管理。聘请42名特邀监督员全程监督开评标现场,项目负责人、特邀监督员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对评标专家进行考核评价。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交易文件被否决原因等随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在30个项目中推行“评委打分监测系统”,严防打分畸高畸低。对涉及评标时存在明显错误、评审迟到和应回避未回避的10名专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