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庐江县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交易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定点单位的管理。严格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定点库内施工项目,要求各镇及时反馈人居环境整治抽签项目履约情况。针对部分镇反馈中标施工项目不合格情况,县公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县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库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暂停抽签资格6个月的处理决定。
开展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抽取自2019年7月份以来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共24个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其中房建类项目6个,市政类项目8个,施工设计一体化项目3个,绿化类项目2个,水利类项目3个,公路类项目2个,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履约不到位的情况,采取现场约谈的方式,督促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依合同履约。
开展招标文件质量评查活动。为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检验《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开展招标文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共抽取20家进场交易招标代理机构,36个代理项目,评出优秀代理机构5家、合格代理机构13家、较差代理机构2家。同时要求各代理机构以本次评查活动为契机,立即组织自查自纠,切实提高履约水平,严格按合同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