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常态化开展代理机构评价管理 规范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07-04 浏览次数:294 字体【

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提升招标代理服务水平和质量,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常态化综合评价管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掌握代理机构信息,进行动态监督。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公正平等对待每一家招标代理机构,由肥东县交易中心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进场交易协议,代理机构主动提供公司规章制度和从业人员等信息,录入市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定期更新,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024年以来,肥东县交易中心共与16家招标代理机构签订进场交易协议,目前交易项目数293个。招标人和交易中心可以在电子服务系统内通过业主评价和项目监管功能对代理机构进行评价和监管。

每季度开展综合评价管理,及时公开结果。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要求,交易中心对招标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交易规程和服务质量等情况综合评价标准,每季度对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服务质量和履约行为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评价结果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3个月。

加强代理机构日常管理,提升服务质效。肥东县交易中心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在常态化开展招标代理机构综合评价管理的基础上,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的业务培训、党建联合活动及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全方面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和管理,提高其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今年以来,共邀请代理机构联合开展党建活动2次,参加党纪学习教育(防范职务犯罪和廉政风险)1次,开展业务培训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