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探索“六加强、六保障”新模式 预防“天价采购”“豪华采购”

发布日期:2024-05-27 浏览次数:1206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巢湖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预防政府采购项目“天价采购”“豪华采购”“质次价高采购”的实施意见》,创新探索“六加强、六保障”新模式,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标前、标中、标后闭环管理。

一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保障价格合理性。探索创新将3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一般性审查范围,采购人通过开展一般性审查、需求调查,了解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保障价格合理性。

二是加强预算价格管理,保障价格准确性。强化“价格双控”见证,将采购清单列入采购文件中予以公示,接受各方交易主体监督;同时将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同时纳入价格评审,通过“价格双控”防止出现超预算采购或部分产品价格畸高。

三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保障价格合规性。探索将需求调查、一般性审查、重点审查、标前公示情况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采购人、代理机构均对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承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保障采购透明性。通过意向公开、标前公示、结果公告等方式加强价格信息公开,自2024年1月起,项目采购采用最低评标(审)价法的,公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应当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五是加强合同内容见证,保障合同严肃性。强化合同内容见证,确保合同主要条款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双方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坚决杜绝出现“阴阳合同”。发现问题上报巢湖市财政局后,通过工作提示函的形式督促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约定了合同违约责任。

六是加强合同履约验收,保障采购质效性。强化采购闭环管理,交易文件中明确验收要求及标准,且不得要求供应商承担应由采购人承担的验收费用,对于类似养老服务等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文件中均写明验收时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