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六项举措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2024-01-11 浏览次数:318 字体【

2023年,新站高新区多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规范招标(采购)人行为和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建设。

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运行法制化、规范化,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区出台的20多项制度规定,从源头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会同区级建设和审计部门研究制订新站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4项管理制度,对招标人代表选取、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审查、评定分离管理、建设工程“背靠背”双清单编制等多方面环节进行规范,全面提高建设工程招标法治制度建设,确保交易工作在法制化轨道内规范运行。

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组织职工开展招采制度及内控制度培训,组织全区40多家预算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开展预算编制、制度解读、操作培训、营商环境要求等4场培训,利用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向市财政局、公管局及各类报媒报送稿件累计105篇,印发2023年新站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手册,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加深社会各界对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依法公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空开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项目采购预算、建设工程招标信息、采购项目意向公开、项目公告、采购结果及合同等约1311条信息在财政部门、公共资源监管部门网站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根据《关于严格招标采购文件公平审查制度规定》,要求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建设项目组织严格开展本部门的咨询和论证,同时,围绕教育和医疗设备采购,区财政局重点督促采购人落实制度的执行,利用行业和法律专家力量提高部门采购需求的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严格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认真开展对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的处理,研究案件项目特点,严格及现场调查流程和文书制作,在过程中注重对管理对象的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帮助管理对象理解制度和规范日后的投标行为。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会商机制,今年共对9家企业和个人的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进行处理,有力维护我区的公共资源交易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