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管局不断完善标后履约监管机制,强化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标后履约现场,提升我市项目建设水平,促进项目建设高质量实施。
联动检查。针对影响大、社会关注高的“评定分离”、轨道交通、供水等项目,联合市城乡建设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先后开展4轮“两场联动”标后履约专项监督检查,共抽查96个在建项目,“穿透式”检查全过程,为项目“健康体检”。
约谈调解。受理业主来函等标后履约案件,约谈中标人,开展行政调解,认定违约责任,提出后续工期进度、人员到岗履职等要求,中标人现场作出书面承诺,持续跟踪督促落实,保障项目实施。今年以来,我局已办结标后履约案件45件。
信用惩戒。针对工期滞后、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不到岗,经约谈后,仍不履行承诺的失信投标人,依法对其标后违约行为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有效震慑违约投标人。今年以来,我局共对15家存在标后履约严重违约投标人记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