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持续打造公平、公正、开放、便捷的一流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紧紧围绕交易主体需求,不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创优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积极打造阳光交易新高地,为加快实现千亿长丰现代化建设新目标作出新贡献。1-9月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0852个,交易总金额83.08亿元;节约资金、增值资金分别为21.84亿元、1.15亿元,资金节约率及增值率分别为24.53%、9.06%。
以政策扶持为引导,塑造阳光交易新标杆。为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县交易中心严格落实上级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进一步优化了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内生活力,为企业发展增添新动能。
以联合会审为载体,打造阳光交易新平台。不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制度,重点关注并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交易信息发布流程和招投标主体行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对招标文件条款进一步严格把关,必要时组织专家对相关条款进行充分论证,招标文件发布前按有关规定予以审核,杜绝在招标文件中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条款。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绩效评估,积极配合县直相关单位开展事中在线监管、标后评估、“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持续打造县域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新模式新优势。
以融合创新为突破,升级阳光交易新高地。依托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县交易中心信息化提升项目建设,实现从项目登记到履约信息公开,全流程数字跑路;从专家盲抽到交易监测预警,交易场所关键区域内人员语言、行为、活动轨迹的全过程可查可溯,真正实现公共资源“一张网”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交易数据“一网汇聚”、交易信息“一网尽览”、监督管理“一网协同”,创新打造“全域、全时、全链”的阳光交易服务新体系,形成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