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推进评定分离 夯实招标人权责

发布日期:2023-10-10 浏览次数:1133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开区探索推进招标投标项目评定分离方法,还“定标权”于招标人,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1-9月,经开区共有合肥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施工等22个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并完成定标,总预算金额39.41亿元,中标金额共计35.8亿元,节约率9.16%。

自评定分离工作开展以来,经开区及时传达学习评定分离有关政策文件,出台《合肥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评定分离工作常态化;同时积极与市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程序和决策约束机制,坚持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工程管理经验的择优原则,组建B类定标专业技术人员库,保证定标委员会成员专业性强、能力好、素质高。根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实现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透明,交易结果的合法公正,依法依规接受监督。

下一步,经开区将进一步扩大招标人自主权,压实招标人项目建设的主体职责,严格实施标后履约监管,加强安全、质量、工期、人员等重点环节监督管理,保障项目有序实施,为提高全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