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巢经开区:“四举措”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

发布日期:2023-09-14 浏览次数:894 字体【

为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氛围、创优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安巢经开区“四举措”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为,有力推动了招标投标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招标文件编制审查,指导和督促招标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营商环境政策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坚决遏制以不合理资格条件、评分因素等排斥潜在投标人及违背营商环境政策等。年初以来,开展61个交易项目交易文件在线见证工作,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见证意见105条。

强化评审专家日常考评。严格执行《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办法》的规定,要求专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评标现场,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严明评标纪律,实行“一项目一考评”,从遵章守纪情况、评标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客观公正。截止目前,对5名不规范行为的专家给予口头警告。

规范代理机构服务行为。开展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及信用评价,督促代理机构依法经营、平等竞争,促进代理机构服务规范。2023年度,开展“双随机”检查1次,共查9家代理机构19个项目,发现问题3项;开展季度评议2次,涉及8家企业。

查处竞争主体失信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引导市场竞争主体依法依规诚信投标诚信履约,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开展不良行为记录和认定工作,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2023年度,对1家投标企业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记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