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关键环节之一,对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活动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针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内控不健全、流程不规范、条款不合理、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经开区以问题为导向,疏通堵点,不断强化合同管理。
完善合同内控。切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和培训,增强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意识;细化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工作流程,为合同流程和内容的规范性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经办人、部门和法律顾问共同审核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重点关注和审查相关合同要件、履约验收标准及要求,形成合同管理闭环。
规范合同流程。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验收环节的程序管理。按相关规定和营商环境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在签订后2日内公开和备案;对于专业技术复杂的合同,要组建法律、技术、财务等多领域专业人员进行合同拟定和审核把关;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和验收标准进行履约验收,实现对合同履行验收的全流程管理。
细化合同文本。采用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标注采购中的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定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需求、中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在合同起草、签订环节,相关负责人对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合同文本的规范性、合同要素的完整性进行核查;完善合同签订日期、公司法人或代表人签字等合同要素,确保内容完整。
公开合同信息。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信息公开的规定,交易中心每周2次对合同签订、公开和备案及履约信息反馈进行预警和督办;财政局、交易中心每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未按时签订合同和信息公开的进行检查和通报,形成长效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合同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已完成近200个项目的合同信息公开,合同公开率和履约反馈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