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服务质效,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实推进“标前标中标后”工作,打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也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促进标前项目合理规范进场。一是针对技术参数多、要求复杂且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坚持进行标前公示,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采纳标前公示期间收集的科学、有效的建议,减少项目质疑投诉。二是规范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发布。督促并指导招标(采购)人、代理公司高质量编制招标(采购)文件,严格要求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及导则要求编制文件,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和壁垒等。三是主动对接招标(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扎实做好交易项目前期的登记工作,做到项目登记与公告发布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保障标中项目顺利高效交易。一是为各方交易主体提供规范化场所、设施、服务,做到“评标不结束,服务不间断”。督促代理公司组织好开评标工作,到场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二是加强平台管理与服务,为开标“不见面”、评委“刷脸”认证、“远程异地评标”、隔夜评标等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三是贯彻落实项目负责人制,通过人员现场见证、网上系统见证、监控录音见证等多角度开展项目的开评标全过程见证。四是及时跟踪项目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督促招标(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纸质归档。
提升标后项目跟踪自查力度。一是开展标后履约巡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依规进行首次履约反馈,全面强化标后履约工作。二是发挥好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做好标后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按需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全流程档案资料、视频监控等。三是推进交易项目自查自纠力度,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评价指标和《巢湖市落实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版)》要求,对今年所有的交易项目进行自查自纠,促进数据信息规范化,做好标后“查漏补缺”。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牢牢把控标前、标中、标后三阶段,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助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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