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透明化水平,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场内见证监督职能,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规范高效的交易环境。
严把招标项目进场关。依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严格落实项目登记工作。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对照政府采购任务书,确保进场项目不超预算、招标方式合法合规、项目属性设置合理、招标计划及采购意向提前公告、采购优惠政策及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得以落实。2023年上半年共计受理登记项目471个,其中建设工程129个,政府采购241个,产权交易101个。
确保采购过程合法化。根据《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等法律规定,如实记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全过程。以人工见证、系统记录为手段,确保所有项目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溯。通过见证服务,最大程度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见证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保留存档、定期通报,使每个项目“全程留痕、有理有据”,避免走过场。
吹响交易见证预警哨。通过内强业务管理,外树服务形象,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过程服务“不断电”,发挥见证服务“前哨”作用。密切关注合同公开、履约信息预警项目,并对临近到期需要信息公开的项目持续跟踪,采用电话、发函等方式通知项目单位及经办人员,确保项目合同公开、履约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闭环管理。2023年上半年共计完成合同公开378项。
下一步,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遵循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大场内见证力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