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创新“433”工作机制 促营商环境再升级

发布日期:2023-07-17 浏览次数:1066 字体【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惠企、利企和便企为导向,多措并举出实招,多管齐下谋实效,创新“四抓好”“三加强”“三坚持”“433”工作机制,持续优化招标投标流程,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交易服务质效,持续提升交易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再升级。

强化“四抓好”,深化“全过程管理”

抓好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工作。各乡镇(区)、县直有关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区域(本单位)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管理日常工作。

抓好风险防控。制定和完善招标采购工作风险内控管理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对社会关注度较高、市场主体质疑投诉较多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建立县直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工作机制。

抓好过程管控。畅通异议质疑渠道,实行在线提出异议质疑、跟踪处理进程、接收异议质疑答复。配合县直相关单位积极推进智慧监管,通过聚合度、雷同性、中标率和专家评分异常分析等功能模块和围标串标分析模型,对涉嫌串通投标的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并预警。

抓好标后管理。强化标后履约主体责任,建立并执行与合同履行相适应的考核管理制度。推进“两场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检查,切实做到标前、标中和标后一体化监督管理。

突出“三加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标前精准服务。组建重点项目服务工作专班,“关口”前移,上门送政策,在项目进场前主动对接业主单位,详细了解项目基本概况、招标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业主单位提供政策咨询、程序引导和流程指导等精准服务。

加强标中跟踪保障。全程跟踪服务,提供业务咨询指导,分组分片督导,从点滴细节入手,为重点项目提供全程保障、周到服务,用优质服务的贴心指数提升各市场主体的满意指数。

加强标后履约回访。定期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回访,了解招标人的需求和项目施工进度等情况,督促中标单位按合同、按承诺进行履约,同时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

强化“三坚持”,创新招标投标新机制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进行招标文件标前公示,全面向社会展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使更多潜在的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动态和招标文件的制定情况,进一步提升潜在投标人的参与度、积极性,督促招标人和代理机构进一步提高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优化文件编制。针对社会公众或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判,积极消化吸收,不断完善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设置、评标方法等关键内容合法合规、科学合理,以及招标文件编制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坚持完善监管体系。社会公众和潜在投标人与县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监督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对招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条款及时提出质疑或依法反馈,并就完善招标文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切实提高招标效率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进一步构筑综合、立体和高效的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