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连优”!合肥市公管局再获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优秀”

发布日期:2023-07-12 浏览次数:1489 字体【

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度合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市公管局连续五年荣获信用体系建设考核优秀单位。

2022年以来,市公管局大力推进行业信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宣传引导等工作,充分发挥信用在支撑“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出台交易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针对不同交易参与主体制订相关配套文件,形成涵盖多方主体的“1+X”信用体系。将交易主体的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开展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修订《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市、县(市)及区(开发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层级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的认定、记录、披露及其管理。

创新“信易+”场景。推行信用加分和信用折价政策,正向激励诚信企业。加大免缴投标保证金力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仅需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对政府投资以外的单项估算价1亿元及以下的项目,对满足条件的诚信企业免缴保证金;同时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免除投标担保。2023年上半年,累计免收投标保证金71.28亿元,涉及54986家次投标企业,313个工程项目标段。

“承诺到践诺”构建监管闭环。建立标准统一、流程一致、运转顺畅的信用承诺管理制度,强化“承诺后监管”。公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等信用承诺,开展投标保证金追索,落实“一标一考评”,在评标结束后完成对评标专家考评,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履职等承诺不实的专家及时处理。

开展诚信宣传。召开诚信体系建设座谈会,宣贯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等相关工作情况,引导参会企业诚信经营;与市发改委、市市场局等共同组织诚信体系建设线上新闻发布会,宣传守信行为,以信用案例引领诚信建设氛围。             

下一步,市公管局将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目标,健全信用评价规则,推进信用数据共建共享共治,持续拓展费用减免、便企惠民、智慧监管等多种应用场景,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