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多方联动聚合力 营商环境增效力

发布日期:2023-05-16 浏览次数:693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对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本职、高点站位、主动服务,与多方加强联动合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聚合力。充分发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联动协作机制作用,与市财政局保持高效对接。对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的文件进行研究,根据职能认领工作任务,明确各自牵头任务、牵头科室及完成时限,进行任务再细化。对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宣贯、紧急任务执行、督查考核、业务系统及流程运行等方面问题进行专题会商,交换意见,及时解决。开展常态性的信息交流和疑难问题研究,互相通报认领工作任务进展、面临的问题、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强整改。与财政局联合发文,通报一季度检查、抽查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的合同内容不完整、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公告错误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召开第一季度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问题通报及整改落实会议,共16家采购代理公司业务骨干参会,业务科室进行专题通报并对《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温馨提示》《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议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等相关营商环境政策进行进一步宣贯,市财政局业务科室对相关政策落实落细进行了强调。  

抓落实。自4月10日起,对所有进场交易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落实《关于推行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合公业〔2023〕79号)要求,采购人需对“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中的13条影响公平竞争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将此表作为项目登记要件之一;严格落实《转发关于全面免收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巢财购〔2023〕3号),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也不得在招标(采购)文件中设定隐形质保金要求,并与市财政局联合见证招标(采购)文件付款方式,确保预付款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合肥市要求,按照数据考核标准,对在国家、省、市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交易数据进行倒查,对发现字符集转换错误、日期发布信息不统一、金额显示乱码等问题均进行反馈,确保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