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采取有效举措强化对招标代理行为的全过程管理,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保障。
一是登记承诺化,提高代理信用水平。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业务前,实行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登记制和代理机构承诺制,准确报送企业相关营业执照,代理人员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社保等相关信息。进场交易时要求佩戴工作证和穿着统一工作服,对人员进行核实,确保代理组成员为本单位职工,有效杜绝招标代理公司挂靠行为。目前,代理机构在我中心在册登记108家。
二是监督日常化,强化代理机构执业意识。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日常动态管理,开评标全过程监督,实行“一标一评制”,范围覆盖招投标全环节,从标前、评委抽取、开标、评标等各环节全方位制定评价标准进行量化考核,并从招标代理质量、服务态度、诚信度等方面进行多维度的监督把关,严格规范整个开评标活动。截止目前,已对215个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
三是检查随机化,规范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合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互查、抽查,发现问题,严格整改,推动招标代理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今年以来,共完成招标文件备案126份,及时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9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4次,检查招标代理机构22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44个,发现问题25个并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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