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行为,庐江县公管中心持续深化营商环境,联合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动机制。
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动。明确联动机制和协作内容,对上级政策及时宣贯落实,与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作的联动监管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专题会商,交流工作意见、处理重点问题,部署下步安排。
加强业务检查联动。统筹开展重点项目“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积极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同时,对重大项目单位提供政策解读、需求预审等上门跟踪服务,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加强代理机构培训和管理。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机制上,对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业务能力、服务质量定期研判,作为日常考核依据。强化业务培训,引导代理机构发挥专业特长和桥梁纽带作用,努力营造我县竞争有序健康发展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