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知情权参与权,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运行,市公管局聚焦项目交易信息发布,聚力补链强链延链,全面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招标前期信息“补链”。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提前30日发布招标计划,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合同估算价、主要招标内容等,方便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目前,已发布4740余条招标计划。
招标过程信息“强链”。推行招标文件公开制度,方便市场主体全面准确了解招标内容和需求。目前,共公开10100余个项目招标文件。加大评标情况公开力度,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公开评委评分情况,以及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和依据,接受社会监督。目前,5280项目公开评委打分情况。
标后履约信息“延链”。要求招标人在合同预定完成时间后30日内,及时公开合同履约情况,包括合同结算金额、实际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达标情况等,防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促进交易阳光透明。目前,已发布2580余条合同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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