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庐江县公管中心在推进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工作中主动作为,以全过程信息公开为导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行“阳光下采购”。
多渠道跟进提醒。坚持靠前服务,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项目经办人第一时间跟进合同签订情况。常规项目通过电话、微信、面对面等多渠道,实行项目化清单化分阶段提醒。紧急项目及重点项目 “上门服务”、精准对接业主需求。个别问题项目及进展缓慢项目发放“业务提示函”,督促采购人在有效时间节点内签订合同。今年以来,共发放提示函89个,发送提示信息191次,上门服务12次。
多维度联动督促。交易系统中设置自动预警功能,分别于成交结果公告日和合同签订截止时间前,向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发出合同签订工作提示信息。对于逾期未签订合同的项目,通过报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督促。
多环节及时公开。提示业主单位线上合同签订环节、系统提交中标单位环节、成交供应商签章环节、提交审核环节“日期四统一”,采购人与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后,第一时间在系统公开,交易服务中心同步通过系统见证将合同推送至市级网站进行公开,实现项目公开各环节问题清零,不落一处。
今年以来,完成政府采购项目94宗,采购预算1.4亿元,实际采购价1.17亿元,合同信息公开94宗,公开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