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公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秩序,着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证明”变“承诺”,助力交易提速增效。招标人承诺开标前完善材料并承担相关风险可先启动招标。投标企业提供无重大违法、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无需再提供证明材料。专家在评标前签署承诺书,强化评标纪律。代理机构签署“进场交易协议书”,规范代理行为。一季度,163个项目容缺受理,3202个项目执行信用承诺制,11288人次专家签署承诺书,157家代理机构签订进场协议。
“监管”转“服务”,惠企便民降本减负。推行诚信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在参与项目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下的合肥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前提下,提供信用承诺后便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一季度,共减免房建、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18.51亿元。
“承诺”到“践诺”,构建交易监管闭环。强化“承诺后监管”,开展承诺内容监督检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投诉举报案件核查、标后专项检查等方式,整治弄虚作假等市场乱象。一季度,共处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的专家13名,查办弄虚作假等案件14件,给予151家投标企业记不良信用记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