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工作质量,近日,市公管局印发《关于加强评标专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从入库、培训、监督、考评四个方面,推动评标专家管理工作规范、科学、高效,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
把牢“入库关”。从专家业务素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违法违纪情况等9个方面,明确专家入库申请基本条件。重点审查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材料是否符合入库条件以及与评标专业是否匹配。组织复审合格的专家参加统一入库考试。近期,共组织2500余人参加专家入库考试。
把牢“培训关”。新申请或续聘到期的专家考试合格后,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或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项目评标。同时注重廉洁警示教育,引导专家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筑牢纪法底线。
把牢“监督关”。修订评标委员会评标须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回避制度、工作纪律等。严格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加强评标过程监督,引入特邀社会监督员,及时制止异常言行。一季度,累计抽取专家6187人次、监督员1140人次。
把牢“考评关”。严格落实“一项目一考评”,及时处理并通报不遵守评标纪律或出现违规行为的专家。联合纪检、法院、公安、信用管理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专家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排查。建立专家评标行为后评估机制,针对涉及投诉、举报等信访事项的项目,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评估专家评标情况。一季度,对65名未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评标结果发现存在明显失误的专家进行扣分处理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