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共资源交易试行“见证服务”

发布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4987 字体【

为实现进场交易项目数据真实、过程规范、行为合法,近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行《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见证服务规定》”)。

在推行交易电子化过程中,合肥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电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但随着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与交易平台的不断融合,需要建立跨系统的管控机制,以实现对自项目受理至交易过程完成的全程、全时段的见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研发的进场项目见证服务系统于年初试运行,见证服务规范须应时出台。

《见证服务规定》明确了交易项目见证服务的范围、见证服务的形式以及见证档案的归档和查阅、异常情况的记录等内容。凡进入交易中心登记进场的交易项目,从项目登记开始直至中标结果确认,均纳入见证服务管理范畴。项目交易责任主体可以采用人工查验、系统记录、录音录像等形式进行完整性查验和记录。进场交易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交易中心可向项目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出具进场交易证明书。

此外,《见证服务规定》还明确了交易中心可对进场交易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提示,保留修改内容或数据从而实现全程留痕。

《见证服务规定》作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配套制度,对保障交易过程公平,实行环节管控,降低人为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