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明确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2023年版)》。
《目录》坚持“应进必进”原则,进一步明确合肥市内必须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类型。分为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类、资产类、资源类、农村产权类、机电产品类六大类。同时鼓励市、县(市)区、开发区属国有企业与工程无关的货物、服务采购等未纳入集中交易目录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旨在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积极构建“有效市场”。
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除符合规定的情形之外,都应当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并接受同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有力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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