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阵地,是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基础制度不断完善、异地远程评标跨省联动、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全国推广,统一市场规模效应不断显现,市场资源互联互通,建设统一交易市场的共识不断凝聚,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但也要看到,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不一,交易信息共享不充分,专家、专业在地域上分布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整合资源,拓展平台覆盖范围
探索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全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在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交易等传统项目进场交易工作的同时,逐步扩大到医药、林权等“4+N”多样化进场,持续在平台覆盖范围拓展上发力用力。健全完善市场化的公共资源交易配置机制,根据国家统一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和省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将适合以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交易,向社会公布纳入平台交易的平台层级、项目类别、行政监管部门、进场标准等内容,相关监管部门完善统一的交易规则,积极引入招投标、拍卖等竞争方式,促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切实为当地经济稳中有进、提质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信息公开,深化平台互联共享
信息共享是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基本要求。一是深入实施“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战略,加快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市场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的自我变革。依托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域链为代表的新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应用,构筑智慧、融合、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生态圈,不断提升平台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和标准,利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相关门户网站、电子交易系统、掌上APP等网络平台,严格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信息公开要求,全省各级各类交易过程信息“一网”公示。三是推进平台跨区域合作。着眼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信用信息、CA证书、专家资源等在同一省域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各级平台、各交易品种、各交易系统的无障碍共享应用,形成省域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由“信息公开”到“数据服务”升级,强化交流联动、资源共享、市场开放、积极推动各交易领域依法依规跨区域、跨平台交易,建立全省统一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
破立并举,健全平台管理机制
从制度建设着眼,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广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一方面,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章制度标准,积极清理全市乃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制度规则,切实杜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规定和做法,做到应减尽减、能统则统。另一方面,深入实施“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战略,强化顶层设计,全力推动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市场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监管标准,着力完善质量和服务标准化体系,为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夯实制度基础。
硬核创新,提升平台服务职能
进一步提高平台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打造高质量服务平台。一方面紧紧围绕“抓党建、促业务、谋发展”的要求,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前提,以党建领航促服务为关键,把贯彻二十大精神融入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增强干部职工主动作为意识和工作创新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树牢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实现党建与业务的同频共振,打造“阳光交易、廉洁交易、公平交易、高效交易”的内环境。一方面创新举措,为企减负。一是“简”交易程序。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快一网通办,持续深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交易,从减程序、减要件、减时限、减环节、减跑动次数等方面入手,推进办事流程便捷化。二是“降”交易成本。积极推行电子保函应用扩面,全面取消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免收招标文件费用,实现交易文件“零成本”。三是“破”隐性壁垒。清理取消各类限制中小企业公平竞争的不合理条款,着力防范潜在排他性条款和歧视性条款;持续释放政策利好、简化业绩奖项设置、完善评审办法体系等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四是“听”企业诉求。拓宽问题反馈途径,采取实地走访、调研座谈、问卷调查、问题征集等多种形式,聚焦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主动回应市场主体诉求,实现交易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