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5
2024年,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度融入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业务和监管闭环体系,坚持做到“四个协同”,配合监管部门凝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合力,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画好了营商环境“同心圆”,有力促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良性、健康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1-11月完成各类交易项目11949个,交易总金额108.22亿元,其中,自2024年9月全省启动“双盲”工作以来,已顺利实施“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36场次,成交金额约2亿元。
协同推行标前公示。加快推行标前公示制度,通过标前“公示+公平竞争”,常态化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要求招标人须及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计划、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2024年累计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计划216条。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754个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人均对招标(采购)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在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前提交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结果,确保潜在投标人都能提前获取招标信息、平等参与招标投标活动。
协同强化合同管理。与县发展改革委建立合同公开情况联合督办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跟进筛查进场交易项目合同公开情况,坚持对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合同签订、公开情况“日通报”,并同步实施合同公开预警机制。针对少数业主单位对交易系统操作不规范、不熟练等现象,实行线上“一对一”或线下“面对面”“手把手”跟踪辅导。截至目前,已累计完成720个交易项目合同公开。
协同加大监管力度。对投诉、举报等各种途径反映的问题,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提供参考依据。严格落实专家履职情况“一标一评”制度,2024年相关监管部门对因迟到等违纪违规的11名专家作出相应处理。
协同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配合监管部门先后在全县范围内转发了《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等文件,并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组织全县相关单位30余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专题培训,使招标人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